深扒创客联盟:查不到主体运营公司,靠拉人头赚钱
随着互联网电商时代的发展,人们总希望通过一部电脑、一台手机,妄想着“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正是这种趋利心理,催生了微商行业,更是成为了电商诈骗犯罪的温床。近日,我们菲凡烽火台公众号后台就收到了很多粉丝咨询一个名为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的项目。今天,我们为各位粉丝好好解答一下。
主体运营公司模糊,维权难度大
这个所谓的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打出的口号是:让你卖货,不求人,这句宣传口号应该打动了很多想要经营电商的投资者。创客更是声称自己是颠覆传统的新零售方式,在网上盛传的一些宣传通稿中更是贴上了马云的图片,还称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公司在新零售领域的探索,试图偷换概念来印证自身创客新零售也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这是很惯用的诈骗宣传手段。
其实这个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最大的槽点就是,官方宣传如此之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背后的主体运营公司竟然非常模糊,官方也完全没有披露该系统所属的公司背景。网上搜索的内容全都是创客系统的宣传文章,另外参与创客项目,对接并不是正规公司,全都是一些私人微信号。
在苹果手机应用市场上找到一个名为“创客联盟”的手机软件,发现该软件的开发人员竟然是一个人名的拼音,并没有注明官方公司,这也并不能确切地判断,该软件是否就是创客新零售系统的软件。
此外,经过多发调查发现了一个名为创客联盟的网站https://www.chuangist.com/web/index.php?c=user&a=login&),该网站被提示了连接风险,网站内仅仅是一个登记注册的页面,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在网站的底部标记了该网站的运营公司:重庆瓦塔希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询该公司的工商信息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网站设计开发的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电子商务营业范围,还发现了该公司的官方网站是:https://www.zhacloud.com ,打开此网站,发现该网页设计和创客联盟的网页设计一模一样,就只有左上角标志不同。在国家工信部查询该公司旗下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发现,该公司在2018年4月24日同一天内登记备案了7个网站。从种种迹象来看该公司并不是创客联盟的主体运营公司,只是一家专门做网站设计的公司,为创客联盟团队打造了网站。
(创客联盟网站截图)
(公司官网截图)
经过了多方调查,仍然没有查到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背后的主体运营公司,所以有理由怀疑这个创客系统根本没有正规公司背景,仅是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沟通,明显背后是一个团队利用微信等通讯工具进行操控。创客这种没有正规公司背景,仅仅有微信操控团队的项目,并不合规,而且投资风险很大,创客系统没有主体运营公司,只有一个个微信虚拟账号,这些微信账号很有可能是操控团队注册的小号或在别的渠道中购买的“僵尸账号”, 违法成本低,隐秘性高。若出现了团队卷款跑路,投资者要维权追讨的情况,根本没办法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警方调查难度也会加大,投资者投诉无门,这种没有正规公司背书的网络投资项目要谨慎对待。
运营模式脱离市场规律
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宣称零投入,零风险,零门槛,还有高收入高回报,这种宣传字眼符合了非法集资犯罪的特点。用零风险高回报来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投资者进行投资。这种行为也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在广告宣传中不能出现“零风险”、“高收益”等误导性词汇。
创客联盟新零售系统声称自己是一个进行互助相互买卖商品的平台,不管有没有货源,每个人都能开店成为老板。但是具体的运营模式却并非如此,创客系统平台并不符合商品交换的市场规律,而是在系统平台上设立了一星到九星的会员等级,为了遮掩自己收取会员费的情况,变相称成为会员和升星都要向推荐人购买198元的商品作为条件。每个星级等级的购买商品费用都是198元,根据购买商品金额的多少来设定等级,按等级的高低来进行匹配订单数量,等级升星越高,获得的订单匹配越多。除了变相加纳会费购买星星等级之外,还要通过推荐拉人头的方式来升星,每个等级推荐三名倍数数量的会员就能获得升星。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 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创客的这种运营模式符合该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创客的运营模式完全不以商品交换、市场供求关系的市场规律来运作,完全违背了市场规律的本质,有悖于商品市场正常运转的,其并不像宣传口号中“卖货不求人”,实质上就是一场打着互助口号的涉嫌传销骗局,完全不以产品需求和供给作为中心,只是通过拉人头来实现收益。
电商传销骗局前者已经倒下了,你还信!
近年来,所有人在生活成本高企压力下,都想轻轻松松就能钱生钱,小小的一点资金投入就想获得超高利润收益,就是这种不劳而获的心理被传销不法分子利用,他们把手伸到了蓬勃发展的电商行业,打着“新经济”,“分享经济”的口号进行着违法行为。
这几年来,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已经多次查处和报道了多个传销电商平台,如云梦生活、易商通、云联惠,云集品等多个传销非法集资电商平台。这些传销平台都有共同的特点:都违背了商品交换的正常市场规律,不是一个单纯的商品供求买卖平台,都需要进驻的商家和消费者变相交纳一定的入门费用,主要的收益来源都是靠收取入门费用和拉人头。
我们菲凡烽火台根据这些传销电商平台的诈骗手段特点,总结了“四不要”:
一不要:有入门费的不要碰;所有的传销项目都要求交纳一笔会员入门费用,或者变相称要购买所谓的电商资料包。这种需要交纳会员费的电商项目十有八九都涉嫌传销,就算其有正规的营业执照,还有所谓什么协会的背书,都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诈骗平台。
二不要:拉人头的不要碰;涉嫌传销的电商项目,收益重点都不是在商品买卖盈利上,运营重点都是放在会员等级划分、管理和推荐上面,以各种名目和等级名称划分为三级、五级、九级等等,按每一级进行提成,按团队、按人头进行收益计算。例如创客分成了九级、云集品就分成了五个等级。
三不要:消费返利平台不要碰;其实很多新兴的电商平台都打着“高额消费返利”的旗号,声称在平台上购物,多买多返还,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返利模式,有违法风险,对电商平台资金运作要求极高,一个新兴刚起步的电商平台没有雄厚的运作资金支撑,很难运转下去,无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一旦资金链断裂,随时卷款逃跑。我国央行早已经发布公告称:消费返利平台存在极高的风险。
四不要:声称零风险高收益的不要碰;其实目前很多诈骗项目都是打着“零风险,高收益”的口号,而且入门费用都是在几百元的范围内,投资者就是被这些字眼所蛊惑,又认为几百元的投入门槛很低,就落入了诈骗分子设好的圈套里面,既然有这么好的项目,门槛又低,为什么这么好的馅饼就能落到你们的头上?你盯着他们的收益,他们盯着你的本金,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记牢这“四个不要”,相信你们就能避开大多数的传销电商诈骗陷阱。
但是其实还是有很多人会频频踩坑,就算知道是一个传销骗局也都心甘情愿。因为人的逐利和侥幸心理的劣根性,认为自己只要“跑得快”,就能在这个传销骗局中分的一杯羹,其实就是这样的心理不断助长了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的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有需求就有市场,所以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一些旧的诈骗平台也都还能死灰复燃。另外,现在人们正确理财意识的薄弱和正确理财知识的匮乏,人们对正规主流的投资理财产品存在批判的声音:股市割韭菜,基金、银行理财收益低,资产管理门槛高,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主流正规的投资品种类确实较少。
但是这些批判声音的背后,却反映了“妄想一夜暴富”的社会浮躁心理,人们为了高收益纷纷转向互联网投资项目,最终导致了受骗人数每年不断攀升。所以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学习正确的理财知识尤为重要,很多人因为“股市不可信,基市收益低”而因噎废食,转投了传销、互联网投资项目,最后不仅收益没得到还失去了全部本金。
其实说到底,人人都想一夜暴富不劳而获,但是生活不会是一场到达人生巅峰的暴富梦,投资自己最重要,好好自我增值,靠自己双手创造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理财投资是要在保证自己生活质量的情况下,利用闲钱投资,而且要正确合法理财投资。
我们菲凡烽火台希望不仅教大家识破骗局,还希望能带领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疏导并施。